或改造为博物馆!海珠这4处历史建筑规划征求意见→
近日
《广州市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
(征求意见稿)
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
第七批历史建筑名单共13处
其中位于海珠区的有:
珠江电影制片厂行政楼旧址
大干围仓库旧址
城安围船厂旧址
广州纺织机械厂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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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历史建筑全名单👇
据悉,13处历史建筑全部为工业遗产,规划为每个历史建筑都划定了图则,明确保护范围、核心价值要素和保护要求,并鼓励对历史建筑价值要素以外的建筑构成要素进行多种形式的合理改造和活化利用。
海珠区4处历史建筑
拟如何保护利用规划?
跟着G仔一起了解!
PART.01
珠江电影制片厂行政楼旧址
珠江电影制片厂行政楼旧址核心价值要素是建筑立面、审片间吸声隔音构造及屋顶散热排烟口。珠江电影制片厂始建于1950年代,是华南历史最早、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综合性电影制片企业。行政楼曾用于电影创作、审片,其中的审片室放映间仍然完整保留了吸声、隔音和散热排烟构造,具有建筑声学等科技价值。
核心保护范围:1284㎡(建筑本体范围)
建筑类型:电影工业建筑地址:海珠区赤岗街新港中路354号
➤ 功能指引:可活化为创意办公、文化展览等多种功能用途
电影文化产业办公:
结合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及园区整体规划,在保护建筑现状格局的基础上优化办公体验。 鼓励采取定时开放、预约开放、挂牌介绍说明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开放,充分彰显历史建筑的特色价值。
文化展览:
结合珠影电影产业发展历史,改造为粤港澳大湾区电影博物馆、展览馆、休闲场所等,鼓励用于发展文化创意开展地方电影文化研究。 可结合书店、手工艺作坊、工艺品售卖等功能,提供产业相关商业配套服务。
PART.02
大干围仓库旧址
大干围仓库旧址核心价值要素是建筑立面、钢筋混凝土门式刚架结构。该建筑建于1950年代初,是珠江后航道沿线仓储设施的典型。该建筑采用的钢筋混凝土门式刚架结构,结构造型流畅,在广州的仓库建筑中较为少见。
核心保护范围:1978㎡(建筑本体及东侧2.7m范围)建筑类型:仓储建筑地址:海珠区大干围振兴大街2号
➤ 功能指引:可活化为体育场馆、文化展览等多种功能用途
文化体育场馆:
结合仓库室内大跨度空间,在保护建筑现状格局的基础上提升活动体验。 鼓励采取定时开放、预约开放、挂牌介绍说明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开放,充分彰显历史建筑的特色价值。
文化展览:
可以改造为广州市工业遗产博物馆、展览馆、休闲场所等,可鼓励用于发展文化创意,开展地方工业文化研究。 可结合书店、手工艺作坊、工艺品售卖等功能,提供产业相关商业配套服务。
商业商务:
可以改造为办公空间。 可以改造为文创、餐饮等商业空间,提供商业配套服务。
公共广场:
建筑外部沿江空间建议结合水面及沿江绿化,采用公园化设计,并合理增加公共设施,形成服务于市民的公共空间。
PART.03
城安围船厂旧址
城安围船厂旧址核心价值要素是建筑立面、主体结构、下水滑道和钢轨。船厂旧址现存的4座主要车间和下水滑道组群完整,体现了船舶修造厂的整体风貌。
核心保护范围:17238 ㎡(建筑本体及相关功能空间范围)建筑类型:重工业建筑地址:海珠区南洲街沥滘路100号
➤ 功能指引:可活化为创意办公、文化展览等多种功能用途
创意办公:
结合仓库室内大跨度空间,在保护建筑现状格局的基础上提升办公体验。 鼓励采取定时开放、预约开放、挂牌介绍说明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开放,充分彰显历史建筑的特色价值。
文化展览:
可以改造为广州市船舶博物馆、展览馆、休闲场所等,鼓励用于发展文化创意,开展地方工业文化研究。 可结合书店、手工艺作坊、工艺品售卖等功能提供产业相关商业配套服务。
商旅娱乐:
利用下水滑道前的开阔场地,形成公共广场空间。 利用下水滑道的自身坡度,可改造设计为阶梯舞台,打造成举办公共活动的场所。
公共服务:
建筑外部沿江空间建议结合水面及沿江绿化,采用公园化设计,并合理增加公共设施,形成服务于市民的公共空间。
PART.04
广州纺织机械厂旧址
广州纺织机械厂旧址含装配车间、木模车间等6个建(构)筑物,核心价值要素是建筑立面和主体结构。该建筑建于1950-1970年,均为核心工艺车间,连续成片,集中展示纺织机械工业特点和广州纺织机械厂的发展历程。2007年,新仕诚公司将其活化利用为多功能混合的T.I.T创意园区,引入微信总部等知名高新企业。
核心保护范围:9057㎡(建筑本体及相关功能空间范围)建筑类型:机械工业建筑地址:海珠区赤岗街新港中路397号
➤ 功能指引:可活化为创意办公、文化展览等多种功能用途
创意办公:
结合仓库室内大跨度空间在保护建筑现状格局的基础上提升办公体验。 鼓励采取定时开放、预约开放、挂牌介绍说明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开放,充分彰显历史建筑的特色价值。
文化展览:
可以改造为广州市船舶博物馆、展览馆、休闲场所等,鼓励用于发展文化创意,开展地方工业文化研究。 可结合书店、手工艺作坊、工艺品售卖等功能,提供产业相关商业配套服务。
商业商务:
可以改造为办公空间。 可以改造为文创、餐饮等商业空间,提供商业配套服务。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9日
1.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
请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城保护处收。邮政编码:510030,收件人:名城保护处,联系电话:020-83194297。
(2)网上反馈意见: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23222781@qq.com。
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3.公众意见处理: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在征求公众意见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公众提交意见请一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